為弘揚工匠精神,引導職工提高職業技能水平,進一步發揮失業保險預防失業、促進就業作用,根據省人社廳、財政廳有關規定,阜陽市人社局、財政局發布了《關于做好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工作的通知》,向符合條件的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職工發放技能提升補貼。
申領條件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參保職工,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一)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視同繳費年限)及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補貼標準
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為1000元,中級(四級)為1500元,高級(三級)為2000元,其中對列入省、市緊缺急需職業(工種)目錄的,初級(五級)再補貼500元,中級(四級)再補貼750元,高級(三級)再補貼1000元。
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再次晉升等級的可再申請享受技能提升補貼。不同職業(工種)可按相應等級分別申請享受技能提升補貼。
申領程序
(一)申報。職工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憑社會保障卡、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通過安徽省陽光就業網向當前失業保險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二)審核。市、縣(市、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受理職工的申報,通過與失業保險參保信息比對、與企業享受技能提升培訓補貼信息及國家、省職業資格證書聯網查詢系統核查等方式對職工提供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進行核查。
(三)公示。比對、審核后,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相應的網站對申領技能提升補貼人員基本信息予以公示。
(四)支付。公示無異議的,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通知職工本人攜身份證、社會保障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現場確認。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程序,通過銀行直接將補貼資金發放至申領職工本人社會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