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保障殘疾人受教育權益,阜陽市結合實際出臺了《阜陽市殘疾學生及經濟困難殘疾人家庭在校子女資助實施辦法》,按照加大財政投入、經費合理分擔、政策導向明確、多元混合資助、各方責任清晰的基本原則,進一步完善殘疾學生及經濟困難殘疾人家庭在校子女資助政策體系。
阜陽市對殘疾學生及經濟困難殘疾人家庭在校子女的資助內容主要包括: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中職在校殘疾學生,以及在特殊教育學校職業高中和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就讀的殘疾學生,資助標準執行本學段國家助學金標準;免學費政策,即義務教育階段、普通高中及中等職業學校的殘疾學生和經濟困難殘疾人家庭在校子女,繼續享受本學段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及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待遇;地方政府生活補助,即在阜陽市市直及所轄縣(市、區)就讀的義務教育階段、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的殘疾學生及經濟困難殘疾人家庭在校子女,在享受本學段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及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待遇的基礎上,根據學生生源地,由縣(市、區)財政按每人每年500元標準對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給予生活補助,按每人每年1000元標準對中職學校和普通高中學生給予生活補助。
其中,地方政府生活補助資助流程為開學20個工作日內,由申請學生本人或監護人填寫和提供相關材料,以學校為單位向當地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申報,經當地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和當地殘聯共同審核同意后,由當地教育、財政部門參照國家助學金或寄宿生生活補助發放流程,分學期向受助學生或受助殘疾人家庭打卡發放補助金。戶籍不屬于學校所在地的殘疾學生或經濟困難殘疾人家庭子女,可直接向戶籍所在地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申報。
申請地方政府生活補助資助的學生每學年申報一次,申報截止日期為9月30日。補助資金由各縣(市、區)財政自行承擔,按學期發放,撥付日期為10月30日前和4月3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