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人注意了:省直公積金業務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本周暫停辦理!
省直分中心異地轉移接續業務系統擬直連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為保障系統切換和直連,省直分中心將于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暫停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公積金異地轉移無需來回跑
據悉,住建部正加快推進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建設,將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廣州、深圳、西安、太原、沈陽、南昌、武漢、石家莊、杭州、鄭州,我省淮北、銅陵等城市均已接入該平臺。
跨城市換工作的職工,只要在合肥已經開始正常繳納公積金,無論是市直還是省直,不需要來回跑就可以辦理公積金異地轉移業務。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即可,一般情況下一周左右可以到賬。
將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從異地轉至合肥時,申請人只需提供轉出地個人公積金賬號就可以轉移。
而要將個人住房賬戶轉移出去,則需與原繳存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已辦理賬戶封存手續。申請人在異地中心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后,可直接向異地中心申請轉移,不用再跑回合肥辦理手續。
省直公積金本周停辦轉接業務
使用平臺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的前提是轉入地和轉出地公積金中心均已接入平臺。如果轉入地和轉出地都沒有接入,或者其中一方沒有接入平臺,均不能通過平臺辦理。這種情況下,繳存職工仍需按原方式到公積金中心窗口辦理業務。
近日,省直分中心發布《關于暫停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業務的通知》。根據通知內容,省直分中心將于2017年11月20日-11月26日暫停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此次暫停業務辦理是因為省直分中心異地轉移接續業務系統擬直連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
具體來說,11月20日至26日停辦異地轉移接續業務,27日恢復業務辦理。如需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的單位、個人,請推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