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我縣未對物業公司的物業服務標準進行分等定級,因此,我委沒有按照物業服務等級核定物業公共服務收費標準。
2、根據安徽省定價目錄及省物價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住宅小區物業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皖價服〔2015〕132號 )規定,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普通住宅小區物業公共服務、裝飾裝修垃圾清運收費標準實行政府指導價。因此,我委應該物業公司的申請,根據其服務的小區運行成本以及我縣目前物業服務收費平均水平核定該小區物業公共服務費為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1.40元(包含人員費用、二次供水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綠化養護費用、清潔衛生費用、秩序維護費用、辦公費用等)。我委核定的收費標準為最高指導價,物業公司可根據管理區域內的配套設施、物業服務實際情況以及與業主的協議自行向下浮動。
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物業公共服務費將實行市場調節價,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簽訂合同后報我委備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