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內容:愛人于2012年辦理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現在找到單位,想讓單位辦理職工養老保險,請問以下幾個問題: 1、辦理職工養老保險,后停交城鄉居民養老,要什么手續; 2、2012-2017年這五年是不是計算到養老繳費年限內 3、以后退休時,養老金計發是按城鄉居民養老金發放還是按企業職工養老金發放?
解答內容::尊敬的來信人:您好!
一、單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需提供以下資料:
(一)用人單位填報《參保單位人員增加表》一式二份;
(二)參保人員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三)《勞動用工備案登記表》(加蓋勞動用工備案專用章)。
二、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后,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三、參保人員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合并計算或折算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四、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銀行代扣存折不要留有余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