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春節期間設置春聯年畫臨時銷售點的通知
春節將至,為方便廣大市民購置春聯、年畫,規范管理銷售攤點,根據各區上報情況,經現場勘察,同意各區安排一些路段作為春聯、年畫臨時銷售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設置時間
2018年2月8日至3月2日(農歷臘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
設置范圍
在各區批準的范圍內。
設置要求
1.設置路段內只限經營春聯、年畫,不得經營煙花爆竹或大盤香。
2.銷售點攤主要自覺維護好攤點周邊衛生,不得亂倒垃圾、亂潑污水,不得亂貼亂畫,不得占用機動車道、盲道,不得損壞樹木、線桿等公用設施,不得噪音擾民。
3.凡違反上述要求的各類銷售點,由各區城管執法部門依法處罰或取締。
4.各區城管執法部門務必在3月3日(農歷正月十六)將各種臨時設施徹底清理拆除,3月4日(農歷正月十七)恢復正常督查考評。
2018年春節期間各區春聯年畫臨時銷售點搜索潁州區
備注:所有銷售點不得占用非機動車道,不得銷售任何大盤香和鞭炮,必須規范統一,否則將予以取締。
潁泉區
備注:禁止銷售煙花炮竹、大盤香。
潁東區
備注:禁止銷售煙花爆竹、大盤香。
市開發區
備注:禁止銷售煙花爆竹、大盤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