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買房
每個人都有很多話想說
從攢首付到選房子
經銷商、地段、價格
到最終決定交錢買房
其中的種種,只有經歷過的人才懂
令人心塞的是
就算你有房子的
沒有房產證的話
你買的房子也是處于一個產權不確定的狀態
如果房子沒有證,將無法享受以下權利:
不能進行買賣、贈與、繼承、出租抵押貸款等活動
我國對于物權采用的是登記公示制度,必須經過合法登記才能依法享受該物的所有權,就購房活動來說,只有辦理了房產證才真正擁有了房屋所有權,才能進行正常的買賣、贈與、繼承等活動,在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即使已經簽訂了相關合同也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
而且,這類房子無法申請抵押貸款,房屋只是一個住所,它的變現、資金周轉的能力都被“封印”了。
對于房主人來說,如果把房子租出去,租客可以以房子沒有合法產權為由,不交房租,法律也大多會站在租客這一邊,房東是有苦說不出。
房屋產權被開發商抵押在銀行,購房人可錢房兩空。正如上面說的那樣,一些開發商為了周轉資金,將已有項目的產權抵押給銀行,申請到的貸款用來開發新項目,一旦開發商不能按時還款,別說辦房產證了,連房子也有可能會被銀行拍賣用來還開放商的欠款。
房屋被征地、拆遷時買房人無法獲得補償款
沒有辦理產權證的房屋,實質上還是開發商的,如果遇到房子或所在土地被國家征用,購房人無法獲得補償款。
房子被開發商一房兩賣購房人維權難。還有一種情況是,開放商跟你簽訂了購房合同,但是卻把房子賣給了別人,還辦理了產權證,寫著別人的名字,你能把錢要回來就不錯了,接下來復雜的取證、維權過程讓人身心疲憊。
看了這么多影響
房產證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那么還原房又該如何辦理房產證呢?
市民咨詢:2013年在杏壇家園分的還原房,到現在已經有五六年了,請問能不能辦理房產證或者是不動產證?需要什么手續或者是什么證明?
市不動產登記局回復:經調查,杏壇家園小區位于譙城區工業園區,是譙城區負責還原安置的項目,由金地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負責承建。目前,該工程已竣工,但尚未完成項目竣工驗收工作,暫不具備申請不動產首次登記的法定條件。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第一款“不動產登記應當依照當事人的申請進行,但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實施細則另有規定的除外”的規定,首先需由該項目建設單位在完成工程竣工驗收取得項目竣工驗收報告后,提供國有建設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相關辦證材料,到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
待不動產首次登記完成后,請當事人帶著本人身份證、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安置還原協議、房屋安置證明、不動產證書(登記在建設單位名下的不動產證書)、完稅憑證、不動產測繪成果圖,再到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不動產轉移登記業務。
如需進一步咨詢不動產登記問題,請撥打電話0558-502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