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你好,我們夫妻二人均購買的合肥市直公積金,并且尚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請問我們如果在淮南市購房,能否使用合肥市直公積金進行貸款?
解答來源: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解答內容:您好,根據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合政辦〔2016〕43號)文件精神,現就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通知如下:對于家庭名下已經擁有2套住房的職工購買第3套住房時,停止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停止“商轉公”貸款業務辦理。停止發放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若還有其它問題,可來電咨詢(公積金熱線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