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市治超領導小組辦公室
發布關于啟用公路超限超載動態檢測卡點和
流動治超稱重卸載場所的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2016年62號令)和《安徽省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條例》(省人大15號令),亳州市治超辦即日起啟用兩處超限超載動態檢測卡點和一處流動治超稱重卸載場所。
超限超載動態檢測卡
上述卡點根據安徽省《公路超限檢測設備技術要求》標準建設,車輛在正常行駛的情況下,通過不停車檢測系統進行檢測,自動識別車輛的軸數和總重,交通公路管理機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據此電子證據,綜合運用現場與非現場相結合的手段,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進行行政處罰。系統由高速動態稱重檢測、車輛識別、信息提示、視頻監控、計算機網絡、供電防雷接地系統及相關軟件組成,實現自動預警和互聯互通功能,對全路段24小時在線監控。
流動治超稱重場所
根據《安徽省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條例》第十六條之規定,亳州市交通運輸局正式啟用流動治超稱重卸載場(建設地點:臨時客運西站站內),主要用于G311線亳州段、G105線繞城段、花海大世界快速路等路段進行超限超載車輛的稱重和卸載。
市治超辦聯系電話:0558-5122977
監督電話:12328
超限超載怎么辦?
超限超載當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自覺接受處理。對違法超限超載行為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市交通運輸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并將交通違法信息抄告市公安交警部門和交通運管部門,在車輛年檢、營運證件審驗時予以后續追究。對嚴重超限超載的車輛、駕駛人、車輛所有人,將及時報送上級交通主管部門,以列入嚴重超限超載失信黑名單。
對破壞不停車檢測設備設施的,公安機關將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