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我母親今年55,已辦理退休,當時醫保繳了13年,想請問醫保現在可以補繳嗎?是否可以補繳2年?
處理意見:就反映的問題,現答復如下: 根據淮府[2010]12號《關于印發淮南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 第八條: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時,累計職工醫保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男職工不滿30年,女職工不滿25年且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不足10年的,在辦理退休前須按規定一次性補齊所差年限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視同繳費年限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處理單位:淮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