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合肥市公租房時,社保繳納證明有如下具體要求:
# 一、繳納時長
1. 基本要求
必須在合肥市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含1年)。這里的社會保險一般指的是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中的至少一種。
# 二、證明獲取途徑
1. 線上獲取
可以通過合肥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進行查詢和打印。申請人登錄平臺后,按照系統提示操作,可獲取帶有電子印章的社保繳納證明,該證明與線下窗口開具的證明具有同等效力。
2. 線下獲取
申請人也可以前往合肥市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服務窗口辦理。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如居民身份證),在窗口向工作人員提出開具社保繳納證明的申請,工作人員核實身份后,會為申請人開具社保繳納證明。
# 三、證明內容
1. 關鍵信息
社保繳納證明應清晰顯示申請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社保編號(如有)、參保單位名稱、繳納社會保險的險種、繳費起止時間等關鍵信息,以證明申請人在合肥市區連續繳納社保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