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大學洪姓碩士生利用與女子開房間時偷拍性愛影片,近五年有25名女子遭偷拍,被害人不乏高學歷女子;臺北地檢署昨天依多個妨害秘密罪起訴洪。檢方認為受過高等教育的洪犯后毫無悔意,建議法官判處不得易科罰金之刑。
檢方調查,洪姓男子(27歲)2010年至去年三月間,透過交友網站及App,先后與超過五十名女子發生性關系,有的是一夜情,有的則與對方短暫交往;他經常第一次與女子見面就直接到汽車旅館開房間,并趁女子進浴室沖澡空檔,將隨身數位相機藏放於脫下的安全帽內,再拉下護目鏡遮掩拍攝,或將錄影機放在旅館小冰箱上、木柜下空隙處隱藏,偷拍女子私處、胸部與性愛過程。
一名曾與洪交往的女子,知悉洪曾拍下兩人性愛影片,因擔心影片外流,報警處理。警方搜索發現洪持有偷拍數十名女子的性愛影片,將性愛影片存放于電腦一個資料夾內,再依被害人姓名另建子資料夾,存放單一女子性愛影片與出游照,做法與日前被判刑入獄的富少李宗瑞雷同。
檢方清查發現有25人受害,其中兩人撤告、四人告訴逾期,另外十九人是在不知情狀況下被拍下兩段性愛影片。洪出庭時辯稱,他確實有拍性愛影片,但否認是偷拍,強調因為這些與他發生關系的女子大多是一夜情,他擔心事後被對方控告性侵才自保偷拍,且女子全都知情,但未獲檢方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