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臨海一名40歲出頭的何姓婦人早前為了討回兩萬元的債務,竟然與夫離婚,再與欠她債的男友人結婚。但婚后丈夫耍賴不還債,她一氣之下遂于日前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
據了解,何婦為云南人,多年前到臨海打工,認識了當地一名項姓男子;兩人年紀相若,隨后成了朋友。有一天,項男向何婦稱自己家中出事急需用錢,希望對方借錢救急,何婦遂拿出兩萬元積蓄給他。此后,何婦多次向項男追債,但項男均以各種理由推搪。
直到2016年10月,事情突然峰回路轉,項男向何婦表示愿意還錢,“只要你跟我登記結婚,我就把錢還你“。面對項男突然的“求婚“,與夫結婚多年的何某當場嚇呆。其后,未知是因兩人相識多年互有好感,再加上何婦討債心切下,何婦竟然答應項男的“求婚“,并火速與前夫離婚,再與項男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兩個多月過去后,何婦成了項男的合法妻子,在家當起家庭主婦,但仍舊盼望項男能早日還錢,惟對方卻遲遲沒有兌現當初的諾言。何某日前醒悟過來,認為自己被欺騙,又覺得項男當初的“求婚“有著欺騙和威脅成分,于是便起訴至法院要求與項某離婚。
在了解案情后,臨海市人民法院法官為雙方進行調解,案件最終以原告何婦撤訴而終結。何婦稱,她和項男已經日久生情,且對方時不時會給她零用錢,所以她又不想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