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一間公司的微信編輯小馮,去年臨近雙十一時發表一篇文章批評網購平臺,卻誤將“天貓“寫成“淘寶“,遭淘寶索賠1千萬元。事后小馮曾致電向天貓道歉,惟對方卻要求繼續依法律程序進行訴訟。為此,小馮坦言,自己承受無窮壓力,最終向公司辭職,并打算獨自到杭州應訴。
小馮近日接到由浙江杭州市余杭區法院寄出的傳票,原告為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起訴書指其發布的文章“惡意刻意詆毀,斷章取義誤導社會公眾“,向其索取1千萬元賠償。
小馮指,去年11月他將《人民日報》官網的文章改變了名稱,加入了自己的觀點后,便在網上發布。小馮承認該篇文章確實有不當的地方,愿意公開發表道歉。但淘寶代理律師回應指,先按法律程序走,等3月21日開庭后再商量。
當地律師黃琨認為,小馮根據《人民日報》的一篇文章,提出了對淘寶這樣一個的批評。但基礎事實弄錯了(將“天貓“寫成“淘寶“),對淘寶公司構成了一個侵權行為,小馮應當承擔相應的一個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