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一名女子因?yàn)檎煞蚓芙^在家中蓋廁所,申請離婚獲法庭批準(zhǔn)。
英國廣播公司報(bào)導(dǎo),這名20多歲的女子已婚五年,但每天都要等到入夜,才可到附近田地大便。
印度法例一般只容許女子在家庭暴力或有證據(jù)的虐待下,與丈夫離婚,但女子的律師透露,法官認(rèn)為女子每天都被迫忍到天黑,才能在戶外大便,是一種折磨。
法院指,“大家有錢買煙、買酒、買手機(jī),卻捨不得蓋個廁所保護(hù)家人尊嚴(yán)。在鄉(xiāng)下,女性要等到日落才能到戶外大小便。這不僅是人身虐待,也是對女性的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