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教育局日前出臺《廣州市基礎教育高層次人才引進辦法(試行)》(下稱《辦法》),規定被評定為“杰出人才“、“骨干人才“的教育界人士,都可以獲得住房津貼、較高年薪,以及最高可達15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稅后安家補貼;若引進者不符合廣州的居留條件,亦可以柔性引進,但年齡不得超過70歲。
據悉,是次出臺的新規,主要針對小學、普通中學、特殊教育領域中,具有豐富教學、教研或管理經驗的廣州市外的教育人才。其中,又分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校長教師、國家級名校校長教師等“杰出人才“,以及省級名校長教師、獲得省級教學成果獎特等獎或一等獎的成果主持人等“骨干人才“。
《辦法》明確,對于入編引進的杰出人才,最高可享受稅后150萬元安家補貼,可按照《廣州統一的人才住房政策》享受相關保障,或按每月稅后8000元的標準,領取10年購租房補貼;對于入編引進的骨干人才,最高可享受稅后80萬元安家補貼,可按照廣州統一的人才住房政策享受相關保障,或按每月稅后5000元的標準,領取5年購租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