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交通運輸局辦理:
一、《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合肥市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的指導意見(暫行)》(合政辦〔2016〕68號),以下簡稱《合乘指導意見》,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公布實施。
二、《合乘指導意見》明確:“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為拼車、順風車,是由合乘服務提供者通過互聯網方式事先發布出行信息,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乘坐合乘服務提供者的小客車、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三、《合乘指導意見》明確:“鼓勵和倡導公益性無償互助合乘。合乘出行分攤的出行成本,僅限于車輛燃料成本及通行費等直接費用,分攤費用只能按合乘里程計費。”
四、《合乘指導意見》明確:“合乘平臺通過技術手段做好合乘出行管理工作,嚴格審核、并實名注冊登記合乘雙方及合乘服務車輛信息;發布的合乘出行信息,應當包括駕駛員身份、車輛型號及號牌、起訖點具體地址、出發時間、合乘線路及里程、預估分攤金額等相關信息;上述相關信息主動接入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監管平臺。”
五、《合乘指導意見》明確:“私人小客車合乘不屬于道路運輸經營行為,為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為,相關權利、義務及安全責任事故等責任由合乘各方依法、依約自行承擔。”
六、《合乘指導意見》明確:“合乘服務提供者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非法客運經營活動,不得以合乘、順風車、拼車等名義,提供網約車經營服務。合乘各方應配合執法檢查,對違反相關規定的,由有關部門依法查處。”目前,合肥市運管處聯合相關部門正查處以“私人小客車合乘”的名義從事非法營運的行為。
七、經查,滴滴順風車信息服務平臺由北京運達無限科技有限公司借助于滴滴基礎信息平臺運營。其營運信息至今未接入合肥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監管平臺。為貫徹交通運輸部有關要求,督促網約車平臺公司依法經營,切實保障乘客安全,促進建立公平競爭、健康規范的市場秩序,2018年5月22日,合肥市運管處正式約談滴滴、神州、首約、易到等10家網約車平臺公司。合肥市運管處要求各平臺公司嚴禁向未取得合法營運證件的車輛、駕駛員派發訂單,嚴禁以私人小客車合乘或“順風車”名義,向未取得合法資質的車輛、駕駛員提供營業性網約車信息服務。
綜上所述,目前,滴滴平臺順風車業務仍不符合《合乘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再次來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