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1.房屋住宅性質,開超市。需要全棟的業主簽字同意,還是隔壁鄰居的業主簽字同意?依據: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0.11條。
解答來源:經濟技術開發區
解答內容:經經濟技術開發區辦理,根據《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本棟建筑物內的其他業主,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七十七條所稱"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因此需要全棟的業主簽字同意。
問題案例:1.房屋住宅性質,開超市。需要全棟的業主簽字同意,還是隔壁鄰居的業主簽字同意?依據: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0.11條。
解答來源:經濟技術開發區
解答內容:經經濟技術開發區辦理,根據《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本棟建筑物內的其他業主,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七十七條所稱"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因此需要全棟的業主簽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