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節是霧霾的高發期,11月5日,長沙市岳麓區雨敞坪鎮執法人員連續開出2張罰單,分別對露天焚燒秸稈的兩位村民處以500元罰款。這是長沙實行最嚴格農作物秸稈禁燒制度以來又一次動真格。
近日,長沙出臺了《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專項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各街道(鄉鎮)黨政“一把手”為轄區內秸稈禁燒工作第一責任人,建立街道(鄉鎮)、村(社區)兩級網格巡查隊伍,在油菜、早稻、中稻、晚稻和煙葉等農作物收割期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擅自焚燒農作物秸稈的單位和個人,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進行立案處罰,并將秸稈禁燒與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種植大戶等申報各級各類農業補貼項目掛鉤,并實行“一票否決”。
對秸稈不搞“一禁了之”。《方案》要求,全市范圍內將繼續投入打捆機、大型打包機、抓草機、裝載機等秸稈移除收儲及利用設備,建立稻草收儲運體系,建設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中心,通過生物轉化、有機肥轉化或其他利用方式,實現秸稈等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根據《方案》的要求,力爭到2020年,長沙基本消除露天焚燒秸稈現象,并全面提高秸稈資源化利用水平,力爭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