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5年第4號)附件:公路丙級監理資質條件1.人員、業績和人員結構條件企業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中至少有2人具有公路或者相關專業中級技術職稱,5年以上從事公路、橋梁、隧道工程工作經歷,2年以上監理或者建設管理工作經歷,已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企業擁有中級職稱以上各類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持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數不少于8人,工程系列高級技術職稱人數不少于3人,經濟師、會計師或造價工程師不少于1人。上述各類人員中,與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企業為其購買社會保險(醫療、失業、養老)滿6個月的人數不低于70%。持監理工程師證書的人員中,不少于3人具有2項三類及以上工程監理業績,上述人員與企業簽定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且企業為其購買社會保險(醫療、失業、養老)滿6個月。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結構合理。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橋隧結構、試驗檢測、工程地質、工程經濟、合同管理等專業人員。詳情請電話咨詢:0551-6468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