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我是合肥一國企的員工,正常交社保,今年去美國生了孩子,回來后咨詢社保局,說在國外生的沒有生育津貼。文件說是在出國期間發生的相關費用不予補助,但沒有說回來后就沒有,感覺文件很不嚴謹。另外,在哪里生小孩是個人的權利,出國生就不給津貼的原因是什么?我正常交社保,應該享受津貼待遇。在其他城市同樣出國生的,就有生育津貼。
解答來源:市醫保中心?
解答內容:《合肥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第二章 第九條規定,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費用:(一)違反國家、省、市計劃生育規定發生的相關費用;(二)因醫療事故發生的相關費用;(三)生育前實施人工輔助生殖術的費用;(四)涉及嬰兒的醫療、護理、保健等費用;(五)出國、赴港、澳、臺地區期間發生的相關費用;(六)被判刑正在收監執行期間的費用;(七)不具備臨床剖宮產手術指征而實施剖宮產手術,其超出順產分娩支付標準的生育醫療費用。因此出國生育不能報銷生育相關待遇(含生育津貼)。您可以關注微信公眾號“合肥醫保”查詢生育相關待遇情況。如有其它問題可聯系電話:63536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