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內容:拆遷安置房可以使用公積金裝修或貸款嗎?我家拆遷的安置房,有增購。但是拆遷前戶主是父母,拆遷后有套房是自己名字,請問這種情況下自己名字的安置房可以用公積金裝修以及公積金貸款裝修嗎?
解答內容::尊敬的來信人:您好!
現就您咨詢的有關問題答復如下:
一、職工拆遷還房增購面積申辦公積金貸款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增購面積申辦公積金貸款職工為被拆遷房屋產權所有人,拆遷還房被安置人、增購面積人均為申辦公積金貸款人(或其配偶),房屋產權清晰,無產權糾紛。
(二)增購面積的拆遷還房具有相關主管部門批準的合法手續,安置房項目具備個人公積金貸款條件。
(三)申請人按不低于拆遷房增購面積總價20%比例支付首付款,并同意以包括增購面積在內的全部拆遷安置房進行貸款抵押。
(四)符合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應具備的其他規定條件。
二、住房公積金不能用來提取或貸款作為裝修使用,只能用來購房或償還住房貸款,國家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只能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本行政區域內普通自住住房。
具體詳情,請電話咨詢公積金客服熱線0556-12329。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