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1月16號公司終止了勞動合同,2月份因為疫情的影響,小區全封閉無法出入,沒有及時的辦理領取失業金的手續,想請問一下,領取失業金需要哪些材料?2月沒有領取的失業金是否補發?謝謝
回復單位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解答內容:經失業保險中心了解,根據《合肥市失業保險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符合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持社會保障卡的失業人員可通過支付寶關注合肥人社生活號或安徽政務服務網辦理。疫情防控期間,合肥市戶籍失業人員也可向戶口所在縣市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非合肥戶籍失業人員也可向失業前單位所在縣市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通過電子郵件方式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如您還有問題,可以撥打0551-63536382電話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