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有序恢復農貿市場活禽交易的通告
根據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三級應急響應下有關防控措施調整工作的通知》(皖疫控辦〔2020〕221號)精神,為逐步恢復居民正常生活秩序,滿足人民群眾日常生活需要,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3月29日0時起,我市農貿市場可有序恢復活禽交易。恢復具體條件為: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農貿市場,活禽交易區域具有相對固定的獨立分區,能及時處理活禽交易市場垃圾,保證環境衛生;能按照衛生防疫要求對交易場所、設施設備進行清洗消毒,確保定期休市清理,過夜零存欄等管理措施到位。不符合條件的,不得擅自開放。
二、農貿市場所在地政府應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嚴密防范活禽市場及禽類食品安全風險;發現不具備、不落實疫情防控要求的農貿市場,責令停業整頓;農貿市場之外設點進行活禽交易的,要依法予以查處。
三、市場開辦者要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入場活禽銷售者檔案;每天對活禽銷售者進行健康監測和登記;對來源不明、無法提供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的活禽及禽肉禁止進入市場銷售。
四、活禽銷售者必須守法經營,配合農貿市場開辦者和有關部門開展疫情防控工作。進入市場活禽及禽肉要掛牌經營,要標明活禽及禽肉生產地、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等內容;建立活禽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嚴格執行進貨查驗、索證索票、進銷貨臺賬制度并留存相關證明材料。
五、各級市場監督管理局、商務局、農業農村局、城市管理局、衛生健康委和公安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履職盡責,形成聯動機制,確保疫情防控期間活禽交易安全、有序;強化對市場開辦者及活禽銷售者的監督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從重處理。
六、積極推行禽產品冰鮮上市,改變傳統活禽交易,引導市民轉變活禽消費觀念,倡導家禽冷鮮健康消費。
安慶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