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條件
住房類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提取
2、還住房貸款提取
3、購買存量房(二手房)提取
4、購買拆遷安置住房提取
5、購買單位集資房或房改房提取
6、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7、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非住房類
1、退休提取
2、大病提取
3、低保戶提取
4、低收入家庭失業人員提取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提取
6、外地戶口提取
7、出境定居提取
8、戶口遷出本市提取
9、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
合肥退休等非住房類提取條件
合肥公積金提取條件(詳細版)
提取材料
在此,小編將提取所需材料分為五大類:
1.合肥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提取材料
2.合肥購買存量房(二手房)提取材料
3.合肥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材料
包括租住私有住房、租住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租住單位公有住房。
4.合肥公積金其他房屋類提取材料
包括購買拆遷安置住房、購買單位集資房或房改房、建造自住住房、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還住房貸款款。
5.合肥公積金非住房類提取材料
包括退休、大病、低收入家庭失業人員、低保戶、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外地戶口、出境定居、戶口遷出本市、死亡或者宣告死亡。
同時,小編還為你提供公積金提取表格下載及樣表填寫說明:
合肥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合肥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樣表
提取流程
1、通過安徽政務網網站(點擊進入)下載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須知
2、持由單位核實填寫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并蓋公章、簽字確認)、住房公積金卡和相關提取材料至管理中心申請受理
3、中心審核通過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上簽字確認。
提取額度及時間
可全額提取
1.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的;離休、退休的;符合下述情況之一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務工農民返回原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及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并作銷戶處理。
2.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符合提取相關條件,至提取時未再就業的并作銷戶處理。
可部分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已付費用,提取金額取至百元(提取額度)。
2.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夫妻雙方及房屋產權共有人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實際已償還的貸款本息(不含罰息)。
3.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戶或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當年本地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提取不得超過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提取金額取至百元。
4.職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九大重大疾病累計提取不得超過個人應負擔的治療費用。
5.本市無住房租賃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年度最高可提額度為15000元。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計提取不得超過當期實際支付住房租賃租金的總額,提取金額至百元。
購房類提取時限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購房一年內辦理提取。
2.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
租房類提取時限
1.本市無住房租賃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每年一次提出申請。
合肥公積金提取服務網點匯總
提取網點
花園街營業部服務點:可受理合肥市住房公積金所有業務
政務區行政服務中心服務點:可受理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轉移、委托提取、單位住房公積金調整、補繳、提前還款、業務咨詢
東區鐵路分中心服務點:可受理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轉移、委托提取、單位住房公積金調整、補繳、公積金個人辦卡申請、提前還款、業務咨詢;與工行城建支行、建行三孝口支行、徽商銀行合肥長江路支行有按揭簽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經開區管委會服務點:可受理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轉移、委托提取、單位住房公積金調整、補繳、提前還款、業務咨詢
建行三孝口支行服務點:可受理與建行三孝口支行有按揭簽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單位住房公積金調整、補繳、提前還款、業務咨詢
徽行長江路支行服務點:可受理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限轉賬方式為個人住房公積金卡);與徽商銀行合肥長江路支行有按揭簽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及首付款繳存至合肥市存量房資金托管中心徽商銀行專戶的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提前還款、業務咨詢
肥東縣管理部:可受理肥東縣住房公積金所有業務
肥西縣管理部:可受理肥西縣住房公積金所有業務
長豐縣管理部:可受理長豐縣住房公積金所有業務
廬江縣管理部:可受理廬江縣住房公積金所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