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蚌埠全民健身活動中心(人民體育場)地下停車場(小型機動車)停車服務收費標準的公示
為規范停車收費行為,維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原省物價局、省住建廳、省交通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皖價服〔2016〕102號)文件規定,結合成本監審,現將蚌埠全民健身活動中心(人民體育場)地下停車場(小型機動車)停車服務收費標準及相關事宜公示如下:
一、停車服務收費標準
(一)2小時內(含2小時),每輛每次收費5元,不足2小時的按2小時計費。
(二)超過2小時,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費。
(三)超過10小時至24小時內(含24小時)收費20元。超過24小時,按前述標準重新計費。
二、對以下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
(一)臨時停放不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的車輛。
(二)外觀統一標識,并已取得行業主管部門發放的快遞通行證的郵政、快遞車輛,正在實施郵政、快遞服務的停車1小時內(含1小時)的。
(三)執行公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等車輛。
公示時限: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8日
聯系電話:4125159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