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辦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標準將進行調整。新標準將從2020年秋季學期開始正式執行。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公辦園
1、財政全額供給公辦幼兒園
省一類園(市特一類園)每生每學期2700元(每生每月540元);
市一類園每生每學期2450元(每生每月490元);
普通園每生每學期1900元(每生每月380元)。
2、財政差額供給公辦幼兒園
省一類園(市特一類園)每生每學期3100元(每生每月620元);
市一類園每生每學期2800元(每生每月560元);
普通園每生每學期2200元(每生每月440元)。
3、自收自支公辦幼兒園
省一類園(市特一類園)每生每學期3500元(每生每月700元);
市一類園每生每學期3100元(每生每月620元);
普通園每生每學期2450元(每生每月490元)。
普惠性民辦園
A類園每生每學期4000元(每生每月800元);
B類園每生每學期3500元(每生每月700元);
C類園每生每學期3000元(每生每月600元)。
提醒
按月或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
2020年秋季開學起,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按照最新要求,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按月或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提供開展延時和寒暑假托管服務以及開辦托幼班的,結合各幼兒園的實際情況和家長需求,經審批后可收取一定的費用。
另外,按照“家長自愿、據實收取、單獨建賬、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可以收取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具體由幼兒園和家長簽訂協議,明確收費標準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