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近日,市教育和體育局印發了《池州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對市民普遍關注的普通高中招生范圍、錄取辦法等進行了具體說明。
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對象為:參加2020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查和綜合素質評價,且初中學業水平成績達到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最低控制線要求,綜合素質評價完整的初中畢業生。
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根據職普比大體相當的要求,統籌考慮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攻堅、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規劃、民辦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等因素,綜合分析初中畢業生生源,普通高中辦學條件、核定的辦學規模,以及滿足新課程改革對走班教學要求等因素,采取自下而上、再由上而下方式確定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取消民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計劃。
規范招生范圍省教育廳規定,在市域內確定普通高中招生范圍,即普通高中不能跨市招生。我市結合實際,明確:
池州一中系市屬公辦普通高中,在全市范圍內招生;其他公辦普通高中在所屬縣區范圍內招生。
民辦普通高中招生以所在縣區生源為主,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可以在市域內跨縣區招生,一律不得跨市招生。
九華山初中畢業生主要納入青陽縣普通高中招生范圍,也可報考市內其他普通高中。
嚴格執行定向生政策繼續執行全市7所省示范高中招生計劃80%的指標定向分解到初中學校,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設置定向生最低錄取控制線政策。定向指標原則上根據各初中實際在籍、就讀滿三年且報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畢業年級學生數,按比例切塊分配,并進一步提高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升入優質高中比例。嚴禁將指標分配與初中升學率掛鉤。池州一中分配九華山初中3名定向生指標。
定向指標招生對象:原則上必須是3年學籍皆在定向初中學校,且一直在該定向學校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因父母正常工作調動、軍人安置、引進外地高級人才、在我市投資的外來創業人員(以市政府頒發綠卡為準)其子女隨父母由外地轉來我市各縣區就讀的,必須是學籍與實際就讀在該定向學校至少2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中考回戶籍所在地參加升學考試、以及之前轉回戶籍所在初中學校就讀不滿三年的學生享受定向生資格的,必須是外出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即父母雙方或一方須在池州市以外務工,子女須隨外出父母或一方在外市就讀),并且學生戶籍一直在現返鄉就讀學校所在地。
各地要加強定向生資格審核,切實保障異地扶貧搬遷、農村轉移人口等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權益。各學校定向生資格要予以公示,接受監督。
從嚴控制政策性加分僅省教育廳規定的6類對象享受中考加分政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且錄取前公示。
加分對象為:《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所規定的加分對象,臺灣籍考生,烈士子女,少數民族考生,援疆和援藏人員子女,軍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加分標準執行現行文件規定。
各學校在認真核實后,對符合加分條件學生須在校內進行公示,確認無異議后,于7月10日前報送各地教體局基教科審核,各縣區于7月20日前將審核情況以正式文件報市教體局,由市教體局基教科和招生考試中心共同復核,復核結果于網站公示。
切實關愛疫情防控一線醫護人員子女入學經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確認的一線醫護人員子女報考高中階段學校,在同批次中優先錄取,即在招生計劃內,同分情況下不參與成績排序。援湖北疫情防控一線非醫務人員子女比照執行。
進一步規范民辦普通高中招生民辦普通高中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享有與公辦普通高中同等的招生權利,與公辦普通高中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不得與公辦學校混合招生。民辦普通高中招生簡章、招生廣告、招生方案,報經當地縣區教體局審核備案后方可向社會公布。
合理劃定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為促進初中畢業生合理向中等職業學校分流,在中考成績揭曉后,各縣區教體局依據市教體局下達的招生計劃,劃定本縣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經市教體局審核同意后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執行。
招生錄取分四個批次據了解,我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共分四個批次。提前批次:池州一中“錢學森班”2020年自主招生;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定向生、特長生、統招生;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統招生、特長生;第三批次:一般普通高中統招生。民辦普通高中同期招生。
錄取原則: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同分情況下依據成績排名順序嚴格按計劃錄取。中考成績總分相同,依文化課總分排序;文化課總分也相同,按語、數、外三門文化課總分排序;語、數、外總分再相同,依次按語文、數學分數依次排序,即語文分數高按語文分數排序,語文分數相同則按數學分數排序。
定向生錄取。有資格定向生,逐校按學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不設最低錄取控制線(須達該縣區公辦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
統招生錄取。按學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池州一中面向東至、石臺、青陽、九華山招收的學生,分數應達到池州一中統招分數線。
特長生錄取。將特長生納入省示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范疇,由學校組織特長專業項目測試,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返回戶籍地考生錄取。在外省就讀的學生,在外省參加中考后,可回戶籍所在縣區參加錄取,按折算后的考試分數及本人志愿錄取相應學校;在本省外市就讀的學生,可回戶籍所在地參加考試錄取,不能考試后再回我市錄取;在本市外縣就讀的學生,可在就讀地考試錄取,也可回戶籍地錄取。
●這幾項與往年不同●
明確規定民辦普通高中不準跨市招生,在市域內招生,以所在縣區生源為主。
取消了民辦普通高中面向外市的自主招生計劃。
增加了一中錢學森班自主招生的提前批次。
落實省教育廳2020年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中,關于同城范圍內(指市域內)的普通高中學生嚴禁借讀的規定。
拓展了特長生招生高中范圍。優質高中,拓展到市示范高中。學校制定方案,報所在縣區教體局審核后,報市教體局備案。未經此項程序不允許招生特長生。
在招生紀律中突出了民辦普通高中招生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