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關于規范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和《關于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經審議批準,我市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從7月1日起調整住房公積金基數繳存上限。
為什么要進行調整呢?
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每年都會進行一次變更,而國家、省、市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超過當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根據市統計局公布數據,2019年,我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67755元,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646元,因此,2020-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上限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也進行了調整。
具體調整要點都在這
執行時間
此次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執行時間自2020年7月1日開始,至2021年6月30日結束。
要怎么樣進行調整呢?
本次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采用網上調整為主的方式,需調整的單位進入宿州市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辦理。具體是由單位經辦人訪問宿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官方網站,在左側欄目中選擇“安徽政務服務網宿州住房公積金分廳”,再選擇“單位網廳系統”,選擇“變更業務-繳存基數調整”進行在線辦理。
單位未開通網上業務怎么辦?
未開通網上業務的單位,請先注冊再使用賬戶登錄辦理。或者攜帶相關材料到住房公積金中心各業務網點線下辦理。調整單位應按要求于7、8兩個月認真完成本次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
來源 | 宿州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