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金神自來水有限公司:
根據《安徽省定價目錄》(皖價法﹝2018﹞17號)、安徽省物價局、水利廳《關于完善農村自來水價格管理的指導意見》(皖價商﹝2015﹞127號)和桐城市物價局、水利局《關于我市農村自來水居民生活用水實行“兩部制”水價的通知》(桐價﹝2018﹞77號)的規定,經征求金神鎮人民政府意見,同意你公司供應的農村自來水居民生活用水實行“兩部制”水價制度。具體價格批復如下:
1、容量水價:3.5元/月·戶;
2、計量水價:2.00元/立方米。
以上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自2020年9月1日起執行;其它類用水價格按照桐價﹝2010﹞47號文件規定執行,保持原標準不變。
你公司應嚴格執行桐價﹝2018﹞77號文件的相關規定,加強管理,確保增收的水費用于農村飲用水管網建設和水質提升,保證農村及時、穩定、安全供水。同時要向用水戶做好水價調整的宣傳解釋工作,接受價格主管部門和廣大消費者的監督。
桐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桐城市水利局
2020年8月24日
▌來源:桐城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