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吸引優秀人才支持重點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有關問題解答
1.“重點產業企業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引進的時間如何界定?
答:重點產業企業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是指2020年10月1日及之后來我市重點產業企業全職工作的高層次人才。
2.本政策中,“在肥無自有住房”如何界定?
答:在肥無自有住房是指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含四縣一市)無住房不動產登記信息。申請人婚姻狀況和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產情況,采取“誠信承諾制”。
3.新來我市重點產業企業工作的博士、碩士和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如何界定?
答:新來我市重點產業企業工作的博士、碩士和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應為2020年10月1日及以后來我市重點產業企業工作、并新登記參保的(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在肥無參保記錄的,視同新登記參保)。2020年畢業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在我市工作的,可視同2020年10月1日以后來我市工作人員。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我市重點產業企業人員不在政策范圍內。
4.已享受新落戶人才租房補貼的重點產業企業人才,能否按新政策規定的標準享受租房補貼?
答:已享受新落戶人才租房補貼的重點產業企業人才,從2020年10月1日之后按照新政策規定的標準發放,發放時間累計計算。
5.重點產業企業人才申請住房租賃補貼時,如何判斷租住社會住房居住?
答:重點產業企業人才在市區租賃住房的,以在合肥市住房租賃服務平臺辦理住房租賃合同備案為標準。重點產業企業人才在四縣一市租賃住房的,以在房屋所在地街道(鄉鎮人民政府)辦理住房租賃合同備案證明為標準。
6.住房租賃補貼發放時,實際租金低于文件規定標準時,是否需要就低發放?
答:不需要,按照文件規定的標準發放。
7.重點產業企業人才租賃國有租賃公司住房時,選房順序如何確定?
答:在對應面積標準內,原則上按照申請租房的時間順序選房租住。
8.我市重點產業企業人才可在市區范圍內購買首套自住房,如何界定?
答:我市重點產業企業人才,以家庭為單位在肥(不含四縣一市)無住房登記信息,可購買首套自住房。
9.重點產業企業高層次人才享受戶籍家庭購房政策,如何界定?
答:重點產業企業高層次人才在市區購買住房,可享受戶籍家庭購房政策。
10.重點產業企業高層次人才,在肥首次購買自住住房,可享受購房補貼,此政策如何執行?
答:重點產業企業高層次人才購房后,應在商品住房網簽備案或存量住房辦理不動產產權轉移登記后6個月內申請購房補貼;符合條件的,由各縣(市)區、開發區住房保障部門一次性發放。“在肥”指合肥市所有行政區,含四縣一市。“首次”指申請人家庭戶名下在肥無房,且2020年10月1日至購房之時,在肥無房產交易記錄。
11.重點產業企業人才2020年10月1日后,在我市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時,不符合人才層次要求,但后期達到條件,能否申請購房補貼?
答:重點產業企業人才達到申請條件的,自達到條件之日起可申請購房補貼。
12.重點產業企業高層次人才先免費租住人才公寓、國有租賃公司房源或享受租房補貼,后申請購房補貼,免交的房租或享受的租房補貼是否需要在購房補貼中扣除?
答:不需要。
13.哪些人才可享受60萬元、40萬元、20萬元或10萬元的購房補貼?
答:根據我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經認定為B、C、D、E類高層次人才,符合條件的,可分別享受60萬元、4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的購房補貼。A類人才“一事一議”。
14.在我市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重點產業企業高層次人才,擇優發放崗位補貼如何執行?
答:每年組織開展重點產業企業人才崗位補貼申報工作,對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員,擇優按標準發放崗位補貼,前3年按實繳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等額補貼,之后2年減半補貼。
15.重點產業企業市外柔性引進人才,“市外”包不包括中央、省屬駐肥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業單位?
答:包括。
16.企業通過項目合作柔性引才,如何界定?
答:須是2020年10月1日以后結題的合作項目,每年通過項目評審的方式,組織甄別遴選。
17. 住房租賃補貼發放期間,人才層次和人才學歷提高后,補貼標準是否相應提高,發放時間怎么計算?
答:實時提高至相應標準,發放時間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