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擬劃撥一塊土地給市級保障房公司用于建設保障性住房,無論土地是劃撥取得還是出讓取得,都必須通過土地收儲流程嗎?
來源: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
各地可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城市建設發展和土地市場調控的需要,確定收儲地塊,開展收儲工作,并由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土地供應。土地儲備與土地供應方式(劃撥、出讓)并無直接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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