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出租的房產有5個月的免租期,請問這期間是否需要繳納房產稅?
來源:蘇州地稅局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21號)第二條的規定,關于出租房產免收租金期間房產稅問題。對出租房產,租賃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間由產權所有人按照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因此,單位出租的房產5個月的免租期間應按照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
單位出租的房產有5個月的免租期,請問這期間是否需要繳納房產稅?
來源:蘇州地稅局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21號)第二條的規定,關于出租房產免收租金期間房產稅問題。對出租房產,租賃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間由產權所有人按照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因此,單位出租的房產5個月的免租期間應按照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