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2020年的居民醫保還能續繳保費嗎?11月20日前忘記繳費了,應該怎么補繳啊?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2020年度居民醫保的集中參保繳費期為2019年9月1日起至11月20日止。參保人員須一次性繳納一個保險年度個人應承擔的保費。參保人員通過《江蘇省社會保障卡》繳費,在集中繳費期內應隨時確保省社保卡金融功能已激活且隨時保證賬戶內留存足夠的保費,防止扣費失敗,影響居民醫保待遇享受。
2020年居民醫保繳費標準:
1、未成年居民(含新生兒)個人繳費標準為280元/人;
2、在常高校大學生,個人繳費標準為180元/人;
3、非從業居民(18周歲以上不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內,且男不滿60周歲,女不滿50周歲的市本級戶籍居民),個人繳費標準為800元/人;
4、老年居民(男年滿60周歲及以上,女年滿50周歲及以上的市本級戶籍居民),個人繳費標準為650元/人;
5、非我是市本級戶籍流動就業人員(18周歲以上,且男不滿60周歲、女不滿50周歲),個人繳費標準為1600元/人;
6、市本級戶籍的困難群眾(無固定收入的重度殘疾人、低保人員、重點撫恤優撫對象、三無人員、孤兒、五保戶等)、農村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政府全額承擔。
原則上至每年的11月20日為止,建議在12月31日前盡快征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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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