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電子商務經營者是否需要亮照經營?有什么具體要求?
回復內容:
是的,需要。《電子商務法》第十五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屬于依照本法第十條規定的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前款規定的信息發生變更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更新公示信息。
回復單位:
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8.12.27
電子商務經營者是否需要亮照經營?有什么具體要求?
回復內容:
是的,需要。《電子商務法》第十五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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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經營者是否需要亮照經營?有什么具體要求?
回復內容:
是的,需要。《電子商務法》第十五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屬于依照本法第十條規定的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前款規定的信息發生變更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更新公示信息。
回復單位:
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8.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