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要求要2020年8月31日(以簽發日期為準)以前辦理的學區有效房屋租賃憑證,租期最短至2021年12月31日. 此通知是否為官方通知?若合同租期于該日前到期,是否可以續約?續約后是否影響幼升小報名?
回復內容:
您好! 我市義務教育招生遵循“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口政策要求,義務教育學位安排實行免試就近入學、積分入學制度。有效的住房證明不是入學必備條件,教育部門不對房屋租賃合同進行核驗,但有效的住房證明是教育部門實施就近入學、安排學位的重要依據。根據我市相關規定,房東和承租人有責任和義務去辦理租賃登記備案。因此,以租房資料申請學位的家庭,教育部門將運用信息化手段核驗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信息。對于有市民反映房東不配合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問題,建議承租人向房屋租賃主管部門反映。 我市每年九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的安排與管理都是由轄區教育部門具體負責。如有疑問,建議按照“屬地管理” 和“分級辦學,分級管理”原則,將此問題直接向轄區教育局咨詢。 市教育局信訪咨詢服務中心:82661331。謝謝!
回復單位:
深圳市教育局 2020.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