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根據《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做好2019年度衛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申報資料及其他要求“申報人的學歷(學位)、資歷(專業)年限、論文(專著)、病案、獎項、科研課題(含批文、鑒定、結題)等要素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8月31日”,請問2020年高級職稱評審申報材料中論文、課題等是不是也將設置截止時間?或者考慮疫情原因,截止時間是否考慮延后一些?此外,2019年通過副高職稱評審的,副高職稱發證時間是2020年3月5日,那么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3月4日期間見刊的論文、批準的課題等是不是不能用于后面的正高職稱評審?(根據要求,正高評審所提交的論文及課題等必須是副高職稱期間所獲得的成果)根據現有文件,如果該期間的論文、課題等不能用于后面的正高職稱評審,那是否可以考慮優化下該文件?
回復內容:
我委工作人員根據市民咨詢內容向其解釋衛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相關業績材料截至時間需以省、市當年度職稱評審工作通知為準。市民表示滿意。
回復單位:
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