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深圳市財政局的領導你好,鑒于疫情影響,2020年中級會計考試合并到2021年,但預計在今年十一月份,將回到成都工作,2021年中級會計考試結束后,無法提供報名時填報的工作單位公章,請問此種情況是否會影響考后的資格復審?謝謝
回復內容:
您好,考后審核時,報考人員單位有變動,報名信息表上無需加蓋新單位公章,提交資料時需另外附上離職證明或社保憑證。
回復單位:
深圳市財政局 2020.08.21
深圳市財政局的領導你好,鑒于疫情影響,2020年中級會計考試合并到2021年,但預計在今年十一月份,將回到成都工作,2021年中級會計考試結束后,無法提供報名時填報的" />
咨詢內容:
深圳市財政局的領導你好,鑒于疫情影響,2020年中級會計考試合并到2021年,但預計在今年十一月份,將回到成都工作,2021年中級會計考試結束后,無法提供報名時填報的工作單位公章,請問此種情況是否會影響考后的資格復審?謝謝
回復內容:
您好,考后審核時,報考人員單位有變動,報名信息表上無需加蓋新單位公章,提交資料時需另外附上離職證明或社保憑證。
回復單位:
深圳市財政局 2020.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