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您好!3年前入職時,由于單位是新成立的,當時只開立的社保賬戶,導致2017年3月份只繳納了社保,沒有繳納公積金,現在由于斷繳的這一個月,辦理住房貸款會受點影響,請問我現在可以讓原單位再幫忙補繳這個月的公積金嗎?
回復內容:
您好!自2010年12月20日起,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應當為員工繳交住房公積金,職工有權督促單位履行公積金繳交的相關義務。單位確實存在少繳漏繳的情況,職工可要求單位辦理少繳補繳。
回復單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20.07.15
您好!3年前入職時,由于單位是新成立的,當時只開立的社保賬戶,導致2017年3月份只繳納了社保,沒有繳納公積金,現在由于斷繳的這一個月,辦理住房貸款會受點影響,請問" />
咨詢內容:
您好!3年前入職時,由于單位是新成立的,當時只開立的社保賬戶,導致2017年3月份只繳納了社保,沒有繳納公積金,現在由于斷繳的這一個月,辦理住房貸款會受點影響,請問我現在可以讓原單位再幫忙補繳這個月的公積金嗎?
回復內容:
您好!自2010年12月20日起,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應當為員工繳交住房公積金,職工有權督促單位履行公積金繳交的相關義務。單位確實存在少繳漏繳的情況,職工可要求單位辦理少繳補繳。
回復單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20.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