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領導您好:我是一名建筑設計師,現有一問題想通過權威部門得到解答。問題為:建設部于2018年7月頒布《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50180-2018),2018年12月1號開始生效,依據此國家標準的4.0.2條文,許多熱衷超高層住宅的城市已經開始按此規定執行,據了解,鄭州市規劃局、天津市規劃局、合肥市規劃局,海南省等都有明確發文或報道嚴格按國家標準執行。請問深圳市在新建住宅規劃審批方面,有按此標準對住宅高度進行控制嗎?
回復內容:
您好!您關于深圳新建住宅限高的咨詢已收悉。經認真研究,現回復如下: ???? 目前深圳市執行的是《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以下簡稱《深標》),《深標》是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批準并頒布實施,是指導整個深圳市域范圍內城市規劃編制和管理活動的技術依據。??? 《深標》中對住宅建筑高度未約定限高,具體按照法定圖則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執行。按照《深標》密度分區與容積率管理章節,在滿足公共配套與市政交通基礎設施服務可支撐的基礎上,我市居住地塊可結合所處區位測算其容積率作為參考依據,按程序批準明確。涉及特色風貌、生態保護、文物保護、機場凈空、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油氣管線防護、危險品倉庫、核電站防護等特殊管理要求的,批準容積應在測算基礎上予以適當降低。???? 感謝您對規劃國土工作的支持!
回復單位: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0.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