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您好,我是深戶,只有一個孩子,今年申請小一學位南山區(qū)。因計劃生育政策已經(jīng)變更,無法辦理獨生子女證。那么,我想請問,是否無獨生子女證的獨生子女不能被認定為獨生子女?不能享受獨生子女在入學、保險等方面的政策?如果可以被認定獨生子女,如何辦理相關認證。謝謝
回復內容:
我委工作人員根據(jù)相關政策通過電話的方式告知市民:自2016年1月1日起,國家全面放開兩孩政策,不再實行獨生子女政策。根據(jù)深圳市人民政府文件(深府規(guī)【2017】11號)通知,已明確取消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事項的辦理。無論是補辦證件或者新申請辦理證件,均不屬于受理范圍。具體情況可咨詢戶籍地社區(qū)工作站。獨生女子的資格認定;不是以獨生女子紙質證明作為唯一憑證,請你到社區(qū)工作站核實具體資料信息。 祝你生活愉快!市民表示滿意。
回復單位:
深圳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 2020.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