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您好,我的會計證是省外的,但我去年在深圳考會計中級,并通過了一門,想咨詢一下,是否可以免2019年的繼續教育
回復內容:
您好,新《會計法》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證已取消,會計從業資格證不再作為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文件,但仍可作為能力水平的證明。新《會計法》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證已取消。根據財政部、人社部《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市民可在工作地參加繼續教育。根據《2019年度深圳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指引》,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會計相關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或被錄取的,折算為90學分,需提供當年度單科成績單或錄取通知書。根據《2019年度深圳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指引》,2019年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于2020年4月30日截止。現已過截止時間,無法補登記,沒有完成的暫未收到有影響的通知。請關注深圳市財政局官網、深圳市會計管理綜合平臺(微信公眾號或網站)相關通知公告。
回復單位:
深圳市財政局 2020.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