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工作人員,您好!我2016年至2019年7月在上海工作,于2019年8月因工作調動問題來深工作。請問如何能夠將上海的公積金賬戶余額(含正常賬戶及補充賬戶)轉到深圳來?具體的申請流程是怎樣的,是否有相關的指導文件?謝謝!
回復內容:
您好,自2017年5月26日起,我市正式接入轉移接續平臺。職工已在深圳中心開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穩定繳存滿6個月(申請前6個月需繳存),且轉出地已接入接續平臺的,職工可通過住房公積金官網的在線辦理入口在線直接辦理異地轉入業務,也可攜帶相關材料前往我市公積金中心管理部申請辦理轉移手續。具體材料和辦理流程請查看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門戶網站-辦事指南-點擊進入廣東政務服務網-實施清單列表-其它-搜索“異地轉移業務”。如有疑問請撥打0755-12329轉0人工咨詢。
回復單位: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