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尊敬的財政局工作人員: 因工作關系,本人于2018年從外省來深工作,想咨詢一下,是否需要辦理會計人員信息調入手續?會不會影響后續教育?2019年繼續教育仍在原工作所在省份辦理。具體的手續是什么?
回復內容:
您好,根據有關規定,新《會計法》施行之日起,取消會計從業資格認定,各級財政部門不再組織會計從業資格認定以及考試、證書核發和換發、調轉登記等工作。新《會計法》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證已取消。根據財政部、人社部《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市民可在工作地參加繼續教育,在深圳工作的可按照《2019年度深圳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指引》完成繼續教育。已經在外地完成的繼續教育無需在深圳重復參加繼續教育。
回復單位:
深圳市財政局 2020.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