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關于近期公布的“外商投資法”,里面說到的,大陸股東,不在限定為大陸法人股東,可以由大陸自然人和境外公司作為股東;那如果境外股東是自然人是可以的嗎?還是只能是境外公司作為股東呢?現在還需要做外經貿的備案嗎?如果工商以后做了變更,那備案還需要做嗎?
回復內容:
您好,根據《外商投資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適用本法。本法所稱外商投資,是指外國的自然人、企業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稱外國投資者)直接或者間接在中國境內進行的投資活動。不再限制境內境外自然人投資。 第三十四條 國家建立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應當通過企業登記系統以及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商務主管部門報送投資信息(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令2019年第2號)。 第四十二條 本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吨腥A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同時廢止。商務主管部門依據該法對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的設立、變更事項不再審批。
回復單位:
深圳市商務局 2020.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