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請問,員工上班路上摔倒了,住院10天。交警大隊出示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簡易程序),上面交通事故事實及責任是這樣寫的:雨天路滑自行剎車摔倒,致車損人傷的交通事故,其它沒有認定。請問,這個能認定成工傷嗎?一般工傷的費用,是不是不能走醫保方式?一旦出現工傷,是不是先全部自費,待出院后,申請工傷,核準后再報銷?煩請回復為感,謝謝!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答復如下:
首先,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的情況可以認定為工傷;如您單位員工是本人的原因摔倒,并沒有第三方,交通事故認定書上并未說明是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造成的事故,則無法認定為工傷。
此外,在沒有認定為工傷的情況下,以外傷害是無法走醫療保險的,可以個人現金墊付,在認定為工傷的情況后,單位再攜帶相關材料至社保中心報銷工傷醫療待遇。如您還有其它問題,歡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時間內撥打常州勞動保障咨詢電話12333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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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