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我單位有一女工人于2003年7月由個人參加社會保險費繳費,后于2011年3月到企業并由單位參保繳費,到現在已經累計15年10個月,目前已經50周歲,請問該女工人能不能辦理退休手續?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參保人員達到國家、省規定的退休年齡;
2.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均按規定足額繳費;
3.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以上(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
綜上,您單位女工人如符合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并足額繳費的情況下,單位女工人以及保留養老保險關系的女失業人員、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和靈活就業人員的女參保人員中原為固定工工人身份的50周歲,其他女性55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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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