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我單位一員工在公司工作了8年,但是之前他一直未愿意參加社保,直到17年才開始參保,那請問他現在想要補繳之前的7年社保,可以補繳嗎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 《市政府關于貫徹落實<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的意見》(常政發[2008]116號):用人單位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及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應參保而未參保的人員應當及時辦理參保手續、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他人員不得通過補繳的形式增加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年限。
綜上所述,如您符合上述單位應繳未繳的條件,在單位社保開戶以后的年限可以要求單位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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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