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你好,我目前即將從一家公司辦理離職手續,但有3個問題需要咨詢下:①之前我的黨員資料轉到公司了,離職后,需要將黨員資料轉走,請問轉到什么地方?我的戶口在馬杭。②離職后,我想自己每月繳納社保金,請問能否個人繳納?到哪兒繳納?③離職后,我能否領失業金?到哪兒領?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如您符合上述情況,才可審核領取失業金,常州本地戶籍人員,個人征繳社會保險,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個人檔案、《就業創業證》、照片至戶籍所屬區的公共就業管理機構辦理檔案托管及參保登記手續。(每月20日之前)
檔案可以掛靠在戶籍所屬區的就業管理服務中心。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間,市本級社保月最低繳費基數3125元,自由職業者最低月養老繳費比例20%(625元/月),醫療保險繳費比例10%+5元醫療救助費(312.5元/月),合計937.5元/月。
如您還有其它問題,歡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時間內撥打常州勞動保障咨詢電話12333進行咨詢。
歡迎您繼續關注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并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建議和意見。
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