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您好,我已經在嬰兒出生一個月內辦好其醫保卡,請問如何報銷其住院期間的醫藥費?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如法定監護人為其及時辦理參保并繳費成功的,新生兒的居民醫保待遇費用報銷可以追溯到剛出生時。如新生兒自出生已滿3個月但不滿1周歲辦理參保并繳費成功的,則從參保繳費的次月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費用報銷不可以追溯。
異地發生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持省社保卡、原始發票、清單、出院記錄、出生證、新生兒記錄、父母雙方及新生兒戶口簿、銀聯借記卡、身份證至市政務服務中心1號樓一樓B區窗口審核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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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